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 号)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3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142.5937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进度
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比例
1 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 41,142.59 8,950.10 21.75%
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2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20,000.00 20,138.08 100.69%
3 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料药 8,000.00 7,016.98 87.7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407.70 102.04%
合计 89,142.59 56,512.86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为公司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 KC1036 等提供原料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设备调试已完成,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综合考虑行业许可政策,在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 2022 年 5 月 2024 年 12 月
地建设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当地政府加大疫情防控力度,造成项目无法按照施工计划正常建设所致。同时,若 KC1036 符合附条件批准上市政策,则 2024 年之前可申报上市,且该项目按规定需通过 KC1036 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后方可进行上市生产。
鉴于此,公司综合考虑在研项目的研发周期、行业许可要求等因素,采取积极举措,将施工进度与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有机衔接、统筹兼顾,本着高效利用资产、确保项目建设满足在研肿瘤药项目生产要求的原则,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调整为通过 KC1036 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因此“年产 500kg 抗肿瘤原
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将继续压强式管理,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保障项目延期后
按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同意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方式,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康辰药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