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721,944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锡娟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1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因
鉴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与认购对象协商一致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公司计划通过其他方式积极推进创新药 KC1036 的研发。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的主体
甲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锡娟
2、协议的主要条款
(1)双方一致同意,双方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签订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于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中除保密条款外,甲乙双方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亦无须履行原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双方在原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原因,立足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拟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并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