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首次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
(二)截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273,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回购
最高价格 37.8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31.46 元/股,回购均价为 34.88 元/股,使用
资金总额 79,308,517.1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
合法、合规,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持续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
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全力推动公
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6)。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
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股份 76,632,360 47.90 0 0.00
(注1)
二、无限售股份 83,367,640 52.10 160,000,000 100.00
其中:公司股份回购 1,235,100 0.77 3,508,623 2.19
专用证券账户 (注2)
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00 160,000,000 100.00
注 1:本次回购前的限售股 76,632,360 股,已于 2021 年 8 月解禁,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临 2021-089 号公告。
注 2:本次回购前,公司已实施第一期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
回购公司股份 3,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其中,1,994,900 股已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回购剩余股份 1,235,100 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临 2021-003 号公
告。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2,273,523 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截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3,508,623 股(含
第一期回购剩余股份 1,235,100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需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