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7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
“GL”)持有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GL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1,76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3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4%),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7.35%),且单个受让方的受
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进行。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 GL 发来的《关于计划以大宗
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GL GLEE Investment 5%以上非第一 11,760,000 7.35% IPO 前取得:11,760,000 股
Hong Kong Limited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 (元/股) 日期
GL GLEE Investment 集中竞价
Hong Kong Limited 3,200,000 2% 2019/11/4~ 34.49-35.87 2019 年 9 月 12 日
2020/2/17
GL GLEE Investment 集中竞价
Hong Kong Limited 1,600,000 1% 2020/5/26~ 32.15-36.12 2020 年 4 月 28 日
2020/6/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GL GLEE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0/6/12
Investment 不超过: 不超过: 过:6,400,000 股 ~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经
Hong Kong 11,760,000 股 7.35%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 2020/12/9 格 取得 营需要
Limited 过:11,76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GL 减持股份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 GL 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GL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GL 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