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080,142.0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5,321,111.62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