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762,308,823.47元。经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603,000股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600,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 603,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99,095,5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2.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