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
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
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738 名调整为 604 名,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45.05 万股调整为 1,222.20 万股,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45.05 万
份调整为 1,222.20 万份。详情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8月2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高能环境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8日以内部张榜方式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8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23年9月1日披露了《高能环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1 日及 2023 年 9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二、对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合计 14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
件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放弃
拟授予权益 245.70 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 案》,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738名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有12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权益,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权益,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738 名变更为604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上述合计141名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2.85万股,放弃拟授予股 票期权122.85万份。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权益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45.05 万股调整为1,222.20 万 股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 由 1,345.05 万 份 调 整为 1,222.20万份。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的限制 约占本计划 约占本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权益总 公告时公司
(万股) 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
比例(%)
胡云忠 董事、副总裁 10.00 0.41 0.01
吴秀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0.20 0.00
熊辉 副总裁 5.00 0.20 0.00
小计 20.00 0.82 0.01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 1,202.20 49.18 0.79
产人员、骨干员工(601 人)
合计(604 人) 1,222.20 50.00 0.80
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的股票 约占本计划 约占本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授予权益总 公告时公司
份) 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
比例(%)
胡云忠 董事、副总裁 10.00 0.41 0.01
吴秀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0.20 0.00
熊辉 副总裁 5.00 0.20 0.00
小计 20.00 0.82 0.01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 1,202.20 49.18 0.79
产人员、骨干员工(601 人)
合计(604 人) 1,222.20 50.00 0.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没有新增激励对象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738 人调整为 604 人,授予的权益数量由 2,690.10 万股调整为 2,444.40 万股:其中,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45.05 万股调整为 1,222.20 万股,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45.05 万份调整为 1,222.20 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原因及内容、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行权价格均符合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