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 股份来源: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690.10万股,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45.05 万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45.05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分别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52,551.8882 万股的 1.76%、0.88%、0.8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锦明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52,614.112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内一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砖瓦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8,774,234,289.49 7,826,771,311.40 6,826,732,84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92,478,347.19 726,253,042.30 550,071,321.5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56,528,909.24 688,366,269.37 542,644,658.67
的净利润
2022年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878,125,704.12 5,493,419,354.32 4,730,324,558.30
的净资产
总资产 22,660,130,102.35 17,333,436,931.69 15,430,249,544.30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12 0.577 0.48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10 0.574 0.481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85 0.547 0.476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29 14.24 14.25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75 13.49 14.06
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
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
公司于2020 年11 月 9 日授予、于2020年 12 月11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 561.90
万股,授予价格为 8.51 元/股,激励对象共计 178 人。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690.10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52,551.8882万股的 1.76%。详情如下: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45.05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2,551.8882 万股的 0.88%;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45.05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2,551.8882 万股的 0.88%。
截止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处于有效期内,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76.564 万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本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2,690.10 万股,有效期内的权益数量合计 3,566.664 万股,约占公司批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股本总额 79,449.2832 万股的 4.4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按照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738 人,包括:
1、公司董事 2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
2、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共734 人;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当日至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或明确表示放弃拟获授的相关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取消该等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在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对具体名单进行适当调整。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 天。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5,122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738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4.41%。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 738 人,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 约占本计 约占本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予权 公告时公司
益总量的 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比例(%)
胡云忠 董事、副总裁 10.00 0.37 0.01
吴秀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0.19 0.00
张炯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 0.37 0.01
熊辉 副总裁 5.00 0.19 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 1,315.05 48.8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