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13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48,065.2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5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246,250,000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8,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63,164.07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2,836,835.93 元,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2〕2-29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对江西鑫科环保高新
技术有限公司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号
1 金昌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1,159.48 42,300.00
2 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263,972.92 73,800.00
3 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56,282.51 48,700.00
4 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29,902.49 28,5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82,500.00 82,500.00
合计 533,817.40 275,800.00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发行预案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两者之间的差额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调整,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 82,500 万元调减为人民币 81,983.68 万元。
公司已在《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2-442 号《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8,065.21 万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本次置换金
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2022 年 7 月 31 日自 额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金昌危废资源综合利用 101,159.48 5,850.15 5,850.15
项目
2 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 263,972.92 8,350.57 8,350.57
合利用项目
序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本次置换金
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2022 年 7 月 31 日自 额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 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56,282.51 12,082.64 12,082.64
电项目(一期)
4 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29,902.49 21,781.85 21,781.85
电项目(二期)
5 补充流动资金 82,500.00 - -
合计 533,817.40 48,065.21 48,065.21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本次会议召开 5 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 48,065.21 万元,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48,065.21 万元。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48,065.21 万元。
3、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2-442 号《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高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高能环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