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46,250,000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8,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63,164.0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752,836,835.93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4日出具的天健验〔2022〕2-2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其他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均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及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根据发行预案拟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号 入募集资金金额 净额投入金额
1 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65,132.40 116,100.00 116,100.00
金昌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
1.1 目 101,159.48 42,300.00 42,300.00
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
1.2 利用项目 263,972.92 73,800.00 73,800.00
2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86,185.00 77,200.00 77,200.00
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2.1 项目(一期) 56,282.51 48,700.00 48,700.00
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2.2 项目(二期) 29,902.49 28,500.00 28,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2,500.00 82,500.00 81,983.68(注)
合计 533,817.40 275,800.00 275,283.68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发行预案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两者之间的差额将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调整,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 82,500 万元调减为人民币 81,983.6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905.17 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245,594.52 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8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8.40 亿元。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199,573,895.78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可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发布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能环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上述 199,573,895.78 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 9 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部 3 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胜利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 3 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
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高能环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高能环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高能环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