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6年4月25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86.65万股
2016年4月25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4月25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6名激励对象授予386.6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4月25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高能环境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6年4月25日
2、授予数量:386.65万股
3、授予人数:196人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8.36元。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锁日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锁,解锁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解锁: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安排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40%
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上述表格中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四)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针对2016—2019年的4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每年度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相比2015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次解锁 相比2015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次解锁 相比2015年,2018年、2019年两年净利润增长率的算数平均值不低于105%。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同时,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个人绩效考核主要依据现行的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业绩指标及其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或年度业绩评价情况为基础,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评估。
(1)业务类员工
①业务类管理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评价,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解锁股数比例相关,具体如下表:
考核结果 70分(含)以上 60(含)-70分 60分以下
解锁比例 100% 60% 0%
②一般业务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年度业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年度业绩完成结果与当年可解锁股数比例相关,具体如下表:
考核结果 100%以上 60%(含)-100% 完成60%以下
解锁比例 100% 按任务完成比例 0%
(2)非业务类员工
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评价,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解锁股数比例相关,具体如下表:
考核结果 80分(含)以上 80分以下
解锁比例 100% 0%
第三期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40%,对应2018年、2019年两年业绩考核周期,对应的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分别为20%和20%;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分别按其在该两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按照各年度绩效得分计算个人该年度的应解锁股数,于最后一期一并解锁。
若解锁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解锁比例为其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该比例与100%之差的部分,即激励对象个人未解锁的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1、根据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次权益授予日为2016年4月25日;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9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6.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160万股的2.39%,分配明细如下:
获授的限制 约占授予限 约占公司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 股本总额
(万股) 数的比例(%) 的比例(%)
刘力奇 副总经理 3 0.70% 0.02%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383.65 89.43% 2.37%
干、资深优秀员工(195人)
预留人员 42.35 9.87% 0.26%
合计 429 100.00% 2.65%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二)调整方案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243名激励对象中,有4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43名变更为196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47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数合计15万股;调整后,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1.65万股变更为386.65万股。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