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麒麟 证券代码:603586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18年1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83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37万股的3.98%。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
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
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除本激励
计划外,公司无其他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5.2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37万股的0.88%。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
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48.8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37万股的3.10%。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4.39元,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为每股12.20元。
五、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5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各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目前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48个月。
行权安排 行权有效期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
月、24个月和36个月。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 日内),公司将按
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第一节 释义......6
第二节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8
第三节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四节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五节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11
第六节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33
第七节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37
第八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9
第九节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42
第十节 附则......43
第一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金麒麟、本公司、公司、
指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
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限制性股票 指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激励对象 指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
有效期 指
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
等待期 指
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
行权 指 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
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激励对象获得上
授予价格 指
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