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9.81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
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63,53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445,7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1,087,0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1,087,000.00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494,006.79
其中: 置换先期自筹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15,636,209.00
截至上年末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604,527.06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253,270.73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4,897,541.25
其中:截至上年末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2,761,837.49
本年度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2,135,703.76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97,490,534.46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 5,490,534.46
七天通知存款总额 92,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
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和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
限公司、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第一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三家开户行分别签订一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份《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
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和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
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57600001 13,433,900.00 注 1 2,754,918.68 活期及七天
通知存款
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66600001 72,027,300.00 已销户,注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086629621 45,625,800.00 16,644.70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31050171360000006837 95,228,317.55 注 2 94,718,971.08 活期及七天
通知存款
注 1:2017 年 5 月 19 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 20,960,000.00 后的余额
142,572,700.00 元划入本公司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57600001 账户,本公司支付
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31,087,000.00 元。由于其中两个募投项目“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
53,000 平方米项目”、“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 50 万平方米项目”实际由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实施,故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将该两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划入其
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66600001 账户 72,027,300.00 元和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086629621 账户 45,625,800.00 元。为方便披露,上表中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57600001 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和划至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后的净额 13,433,900.00 元列示。
注 2:经本公司 2019 年 6 月 26 日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对应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 53,000 平方米项
目和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 50 万平方米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本金及利息 9,522.83
注 3: 2019 年 8 月 12 日,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余额已转至“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账户名称: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账号:31050171360000006837)。以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艾艾精工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艾艾精工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