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 543 号
委托理财期限:111 天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泰健康”)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
动使用。该议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2020 年 4月 18 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
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
通股股票 1,7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1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43.73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009 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预计收 参考
受托 产品 产品 金额 年化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方 类型 名称 (万 收益 (万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 (如有) 关联交易
名称 元) 率 元) 率
(%) (%)
国盛 国盛证
证券 券商 券收益 10,00 本金
有限 理财 凭证-国 0.00 3.90 - 111 天 保障 无 3.90 - 否
责任 产品 盛收益 型
公司 543 号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相关风险进行预估和预测,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
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 543 号
管理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期:2020 年 7 月 2日
起息日:2020 年 7 月 3日
到期日:2020 年 10 月 21日
兑付日:2020 年 10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购买金额:10,000 万元
产品期限:111 天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产品风险评级:R1 风险、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 543 号产品的资金投向为补充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券商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产品期限 111 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是 否 为
法 定 代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际
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本 次 交
表人 (万元) 控制人
易专设
证 券 经
纪 ;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 与 证
券 交 易 、
证 券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国 盛 的 财 务 顾
问 ; 证 券
承 销 与 保
证 券 荐 ; 证 券
2002年12 自 营 ; 融 国盛金融控股集
有 限 徐丽峰 469,534.624795 资 融 券 ; 否
月26日 证 券 投 资 团股份有限公司
责 任 基 金 销
售 ; 代 销
金 融 产
公司 品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动)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
计) 计)
资产总额 291.62 305.38
负债总额 194.16 207.99
净资产 97.46 97.39
营业收入 18.59 3.17
净利润 3.08 -0.08
受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