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5,589,240.20 元,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91,876,234.80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 562,189,753.66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41,872,560.00 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2,193,428.46 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的 3,630,263 股,
以 136,369,737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4,554,605.50 元(含税), 占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9.20%。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19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 100,606,911.51 元(含交易费用),占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4.04%。综上,公司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合计为 103.24%。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3,630,263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
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