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泰健康”)董
事、董秘兼财务总监应建森先生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1%。
该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应建森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18%)。若计划减持
期间荣泰健康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
做相应调整。应建森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
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
将相应调整发行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8月
2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的,减
持期间为2018年7月12日起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500,000股
应建森 高级管理人 1,000,000 0.71%其他方式取得:500,000
员 股
IPO前取得:2,500,000
宁波正嘉投资中 股
心(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5,000,000 3.57%其他方式取得:
2,5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应建森 1,000,000 0.71%应建森先生为宁波正嘉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应
建森先生与宁波正嘉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
宁波正嘉投资中心(有 5,000,000 3.57%应建森先生为宁波正嘉
限合伙)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应
建森先生与宁波正嘉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6,000,000 4.28%—
应建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份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股)持比例 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因
区间
应建森 不超过:不 超 竞价交2018/8/2 按市场公司首次改善居住
250,000股过 : 易 减~ 价格 公开发行条件
0.18% 持,不2019/1/29 前已发行
超过: 的股份及
250,000 实施2017
股 年半年度
大宗交 资本公积
易 减 转增股本
持,不 转增的股
超过: 份
250,000
股
注: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8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7月12日起6个月内。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应建森先生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除根据本次公开发行方案确定的由应建森先生公开发售
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应建森先
生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应建
森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
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
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应建森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
自动延长6个月;应建森先生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应建森先生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25%。
2.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公司发函问询,应建森先生回函承诺,自2017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进一步明确表示在2018年1月11日起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5日、26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利润分配预案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2017-05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应建森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应建森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应建森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