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林琪先生
于2018年2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3%,平均价格 57.17元/股;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合理判
断,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林琪先生拟在2018年2月9日
起 6 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00万
元(含 2月 9日已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视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琪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 万股,平均价格 57.17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2,286,800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林琪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林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8.57%,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荣、林珏、林光胜分别直接持有
2,570万股、1,000万股、10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8.36%、7.14%、0.71%。
林琪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7,670万股,持股比例合计54.7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情况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继续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继续增持股份的金额及实施期间: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林琪先生拟在2018年2月9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视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18年5月8日,公司收到林琪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进展告知函》,自
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5月8日,林琪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万股,平
均价格 57.17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2,286,800 元。鉴于本次增持计划恰逢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窗口期,故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虽过半,
但实际增持金额未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4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8.60%,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荣、林珏、林光胜分别直接持有2,570万
股、1,000 万股、100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18.36%、7.14%、0.71%。林琪先
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7,674万股,持股比例合计54.81%。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林琪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
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