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247,6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3.970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仝小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非独立董事黄运通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以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7,069,959 99.5231 27,754 0.0745 149,892 0.4024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37,068,959 99.5204 27,754 0.0745 150,892 0.4051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仝小飞先
3.01 生为第五届董 36,873,704 98.9962 是
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杨敏先生
3.02 为第五届董事 37,364,632 100.3142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金璐女士
3.03 为第五届董事 36,869,630 98.9852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以涛先
3.04 生为第五届董 36,869,629 98.9852 是
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任铁先生
3.05 为第五届董事 36,869,631 98.9852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运通先
3.06 生为第五届董 36,876,830 99.0046 是
事会非独立董
事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李会先生
4.01 为第五届董事 37,120,743 99.6594 是
会独立董事
选举苏坤先生
4.02 为第五届董事 36,871,644 98.9906 是
会独立董事
选举刘勇先生
4.03 为第五届董事 36,869,638 98.9853 是
会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李发现先
5.01 生为第五届监 37,038,243 99.4379 是
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选举刘坤明先
5.02 生为第五届监 36,869,642 98.9853 是
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 453,5 71.8557 27,75 4.3970 149,8 23.7473
章程》的议案 53 4 92
选举仝小飞先
3.01 生为第五届董 257,2 40.7633
事会非独立董 98
事
选举杨敏先生748,2 118.540
3.02 为第五届董事 26 4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金璐女士 253,2
3.03 为第五届董事 24 40.1179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以涛先
3.04 生为第五届董 253,2 40.1177
事会非独立董 23
事
选举任铁先生253,2
3.05 为第五届董事 25 40.1180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运通先
3.06 生为第五届董 260,4 41.2586
事会非独立董 24
事
选举李会先生 504,3
4.01 为第五届董事 37 79.9014
会独立董事
选举苏坤先生255,2
4.02 为第五届董事 38 40.4370
会独立董事
选举刘勇先生253,2
4.03 为第五届董事 32 40.1192
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发现先 421,8
5.01 生为第五届监 37 66.8310
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选举刘坤明先
5.02 生为第五届监 253,2 40.1198
事会非职工代 36
表监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持有的 4,680,427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根据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
议》,其中,杨敏先生放弃其持有的 36,262,449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阿永先生放弃其持有的 29,768,145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3、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杰、王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