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规定,现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
向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3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15,65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91,56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6,300,000.00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
后 实 际 收 到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壹 亿 捌 仟 伍 佰 贰 拾 陆 万 伍 仟 元 整
(¥185,265,000.00),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 2,290,713.68 元(其中律师费 660,377.36 元,会计师费 1,000,000.00 元,资信评级费330,188.68 元,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300,147.6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玖拾柒万肆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贰分(¥182,974,286.3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14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297.43
项目投入 B1 12,786.41
利息收入净额 B2 88.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B3 790.15
注销转出 B4
项目投入 C1 1,137.36
利息收入净额 C2 3.18
本期发生额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C3 67.27
注销转出 C4 5,323.01
项目投入 D1=B1+C1 13,923.77
截至募投项目结项累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1.93
计发生额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D3=B3+C3 857.42
注销转出 D4=B4+C4 5,323.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已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5,323.01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
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0160013274124 已注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注] 15456000000101057 已注销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 800017318046868 已注销
支行[注]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下属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下属二级支行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可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
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
已赎回。
(四)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余额 5,323.01
万元(含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三星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星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297.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7.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23.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