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三星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三星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杨敏 杨阿永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