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0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累计减持比例达到 5%
暨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艳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641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5%),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404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18.4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接到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艳华女士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刘艳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95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刘艳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2241968********
住所 青岛胶州市张应镇
通讯地址 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股东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根据减持计划,刘艳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296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3.82%。
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刘艳华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根据减持计划,刘艳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艳华女士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95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5%。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艳华 25597765 7.55% 8641583 2.55%
刘锋 53763037 15.85% 53763037 15.85%
合计 79360802 23.40% 62404620 18.4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指截至2022年11月10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三)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1、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刘艳华 大宗交易 2025-01-10 3990000 1.18%
合计 3990000 1.18%
2、上述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艳华 12631583 3.72% 8641583 2.55%
刘锋 53763037 15.85% 53763037 15.85%
合计 66394620 19.58% 62404620 18.4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指截至2024年12月17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刘艳华女士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