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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汇金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7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其薪酬、津贴如下(简历附后):

  (一)经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李明东先生、刘锋先生、李京霖先生、张春晖先生、蔡维锋先生、董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海霞女士、杜少牧先生、雷志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意见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明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建龙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津西钢铁集团副总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荣获中国杰出管理人才、河北省优秀企业管理者、河北省企业改革模范、河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河北省“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李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刘锋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第十一织布厂职员,胶州锋华加油站经理,胶州路通工程公司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名誉董事长、战略顾问。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华电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汇金通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76303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李京霖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开大学出版社实习编辑,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部长助理,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津西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李京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春晖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青岛津西汇金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张春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蔡维锋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员工、H型钢设备科科长、机动部部长助理,东方绿源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维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萍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青岛汇金通智
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HUIJINTONG POWER EQUIPMENT(SINGAPORE)PTE. LTD.董事。董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5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海霞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教授,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商学院副教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杜少牧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年鉴社社长,美国邦吉公司中国公司顾问,厦门源昌集团公司高级顾问。现任成都文趣星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润生农村发展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杜少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雷志卫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金融专业博士,伦敦政经学院访问学者,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金融研究所科员、科长、行长办公室副主任、调查统计处副处长、负责人、行长办公室主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行长助理,中信银行总行行长助理,中国平安集团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副行长兼西区事业部总经理,华融湘江银行总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融(香港)国际董事长、党委
书记,中国华融(前海) 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研究生指导老师十余年。现任深圳汇盈嘉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雷志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