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2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10,813,688.10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339,139,100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 拟派 发现金红利
12,209,007.60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符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