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2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1 号)核准,公司向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0,870,865股A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 7.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6,444,401.00 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收到募集资金 376,144,401.00 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费 300,000.0
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计 376,444,401.00 元,减除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 3,546,104.5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2,898,296.41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6,444,401.00
减:发行费用 3,546,104.5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2,898,296.41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373,007,345.45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0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109,049.04
募集资金余额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储金额 截至日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22070100100362555 376,144,401.00 0 已销户
司青岛胶州支行
合计 376,144,401.00 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主
行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
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得到有效履行。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了公司的财务费用,缓解了公司现金流压力,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
已全部赎回,取得投资理财收益金额为人民币 63,649.6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起止时间 收益金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金雪球优 2021/09/30-
有限公司青岛 先系列”人民币 50,000,000.00 2021/10/15 57,575.34 已收回
胶州支行 理财产品
中信银行股份 中信理财之共赢 2021/09/30-
有限公司青岛 稳健天天利人民 10,000,000.00 2021/10/08 6,074.35 已收回
绍兴路支行 币理财产品
合计 60,000,000.00 63,649.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1)。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114 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