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8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9,010,000.00 元(含税)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0,99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 11 月 13 日 XYZH/2018BJA40772 号报告审验。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 691,500,000.00 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 510,000.00 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69,811.32 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 元。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 688,930,188.68 元,已使用 276,219,842.86
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6,902,076.91 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688,930,188.68
项目 金额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44,902,213.88
二、募集资金使用 306,930,325.65
其中:1.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利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3.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06,930,325.65
4.利用超募资金进行对外投资 -
5.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对外投资金额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26,902,076.91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426,902,076.91
五、差异 -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 426,902,076.91 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26,902,076.9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本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项目的使用,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8 年 11 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 年 11 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江海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交行顺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大望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4 个专项账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426,902,076.91 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计 存储形式 备注
民生银行西大望路支行 630476028 229,430,871.91 活期 注2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0920515 128,170,140.75 活期
交行珠海路支行 221000650011018000215 - 活期 注1
交行顺义支行 110061162018800043688 69,301,064.25 活期 注2
合计 426,902,076.91
注 1:交行珠海路支行(账号:221000650011018000215)因存放的募集资金
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销户。
注 2: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
一次“长久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沈阳长久产业园项目”、“购置 4 艘商品车滚装船”项目,其中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长久滁州汽车供应链物流基地项目”,并将其他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银行账户:
630476028 )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顺 义 支 行 ( 银 行 账 户 :
110061162018800043688)均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结息工作,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长
久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沈阳长久产业园项目”、“购置 4 艘商品车滚装船”,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长久滁州汽车供应链物流基地项目”,并将其他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BJAA20406”号《可转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长久物流公司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久物流公司 2021 年度可转
债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