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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68 沪市 伟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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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公司业务仍处在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筹建项目及各项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37%。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694,213,4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132,014.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5.3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319.26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56,072.88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5,413.20 万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业务涉及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等三个行业。

  1、垃圾处理行业

  2021 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 60%,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4,869.21 万吨。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12》,到 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70%,2050 年将达到 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城镇化进程的提升将使垃圾产量不断增长,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伴随我国对绿色、先进环保行业的日益重视和支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

  2、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3、新能源材料行业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及电池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拓展,造就锂电池巨大的市场需求。而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其电化学性能、制造技术的研发提升是促进锂电池普及应用的重要技术研发着力点、突破口与推动力;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容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性,成为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类型,在动力锂电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而在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与中低镍三元正极材料相比区别核心在镍钴锰配比,通过提升镍元素含量实现提升容量密度。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2022 年以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环保装备和新能源材料装备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上游高冰镍、中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电池废料回收等。

  公司围绕低碳环保领域开展业务布局,通过介入高冰镍和电池材料制造相关低碳业务,打开了业务发展新空间。高冰镍火法冶炼工艺与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有相似之处,公司装备制造储备的各类专业人员,可以全面介入冶炼设备的研制工作,保证了新材料制造产能快速建设和投产,通过自行采购、制造和生产新材料装备,有效控制新材料制造产能的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的装备制造利润,自主研发的新材料设备也可以实现对外成套销售。环保运营业务也能为新材料业务提供资金和运营人才支持,新材料产能投产后预计可以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量和良好的盈利空间,极大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进而反哺公司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装备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环保业务市场份额及装备制造的核心竞争力。环境治理、装备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并驾齐驱,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局面。

  国内垃圾处理市场逐步进入发展成熟阶段,在建垃圾处理项目数量增长有所
放缓,相关的国内垃圾处理设备需求也有所减缓;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在快速成长阶段,新能源材料及相应的设备需求增速快,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44,614.21 万元,同比增长 3.66%;实现利
润总额 178,025.29 万元,同比增长 1.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319.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1%。

  公司各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效应,使得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2020-2022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达 53.93%、47.07%和 47.13%,公司净利润率分别达 40.20%、36.75%和 37.58%,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2022 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处理正式运营及试运营项目已达
46 个(其中试运行 7 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 3.2 万吨/日(不含参股和委托
运营项目),期末公司在建垃圾焚烧项目 8 个(控股项目),还有一批项目处于筹建阶段。在新能源材料方面,公司在印尼已布局三个高冰镍冶炼项目,在国内积极开展三元前驱体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建设,预计项目全部投产后将实现高冰镍含镍金属产能 13 万吨/年,实现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产能 20 万吨/年。公司目前仍有一批垃圾处理项目处于在建和筹建阶段,新能源材料生产产能正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业务仍处在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筹建项目及各项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全部以现金形式分配,且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5.37%,符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2019-2021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100,970.71 万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 78.77%。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垃圾处理新项目和高冰镍、电池材料制造项目建设,并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将努力扩大投运垃圾处理项目规模,积极拓展环境治理新项目,开展装备制造和投建新能源材料生产产能,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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