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1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7年利润分配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8,776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194万元(含
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税后净利
润289,810,509.39元(母公司报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
积28,981,050.94元后,公司2017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0,829,458.45元。
在符合股利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8,77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194万元(含税)。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
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