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和 6 月 1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4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股份,关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9)。
(二)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完成,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6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回购最高价格
15.9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0.96 元/股,回购均价 11.7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00,913.3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截至2023年5月10日)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941,963,592 100 941,963,592 100
其中:回购专户 0 0 2,560,300 0.27
股份总数 941,963,592 100 941,963,592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560,30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将在披露本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未能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未使用的部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