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3-03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 号)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珍宝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803,592 股,发行价格为 13.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7,999,917.28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59,785.06 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7,240,132.2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897.35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 291.83 万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1.2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7,117.2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恒创星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分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
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哈尔
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1-047 号公告),
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0 月,因项目变更、减少管理成本或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原因,公
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75 号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1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030120000000948 153,514,406.77
2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 159990122000085239
支行 122,254,450.02
3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 3500080129200110780 193,062,114.84
4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 159990122000085392
支行 81,151,435.81
5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030120003000946 21,190,472.37
合计 571,172,879.8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原募投项目“创新药及仿制
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 18 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
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
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三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68 号公告)。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珍宝岛公司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珍宝岛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珍宝岛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724.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352.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300.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897.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50%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承诺投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4)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 性是否发
资项目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1) 金额 (2) 金额的差额 = 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如有) (3)= (2)/(1) 化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