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9-00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林创达”)计划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虎林创达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2019年1月24日,虎林创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11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增持金额2,522.46万元,超过计划金额的50%。
2019年1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虎林创达《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已持有股份情况:虎林创达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57,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3%。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止2019年1月24日,虎林创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11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增持金额2,522.46万元,超过计划金额的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虎林创达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7,81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虎林创达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良好的企业家精神,以助力建设“健康中国”
为己任,专注主业,打造卓越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进而打造世界级品牌。现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出本次增持计划。
目前,公司制定了清晰的战略发展规划,决心从市场、创新、平台三个视角与着力点进行战略转型:重点是“发展化药、弘扬中药、布局生物药,促进三大品类全面协同发展”。公司是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也是我国医药行业最具创新力的企业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科技研发为核心驱动力,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引进人才,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药和仿制药研发中心,形成“国际国内专家主导与合作”的研发团队,专注于抗肿瘤、糖尿病、镇痛、免疫系统等重大疾病领域的药物创新,目前已经取得了化药项目及肿瘤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的临床试验批件、受理通知书等显著成果。
为适应国家医药行业政策,公司及时调整营销模式,由招商模式向自营模式转型,建立终端自营销售团队,提升管理水平。中药材贸易由传统中药材经营向“互联网+中药材”平台转型,打造“平台+实体”的中国首个智慧药市,并且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建立了为中药材实体经济服务的庞大平台体系,逐步构建珍宝岛特色的医药商业全产业链业务生态。
虎林创达和实际控制人基于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拟增持公司股份。(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虎林创达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2019年1月24日,虎林创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11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增持金额2,522.46万元,超过计划金额的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虎林创达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7,81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8%。
虎林创达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剩余增持期间内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虎林创达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