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3-08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320A016847号)显示,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三)项及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12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因资金流
动性不足,公司业务开展受阻,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工或验收,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023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76,633.83元,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65,737.57元,处于亏损状态。
长春市融迅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迅公司”)因合同纠纷
向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16,197,264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0%。其中,张显坤被冻结股数为 1,758,7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100%,李春田被冻结股数为1,7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00%,张利岩被冻结股数为793,5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100%,张秋明被冻结股数为 793,5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100%,王世超被冻结股数为 6,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80.56%,孟奇被冻结股数为 2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26.08%,吉地优所持股份未被冻结,上述股东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 11,315,7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9.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90%。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世超先生、张显坤先生、李春田先生
、孟奇女士、张利岩先生、张秋明先生与融迅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前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按照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吉 0106 民初 666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融迅公司向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收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3)吉0106执309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目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合同纠纷事项和股东股份冻结事项有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结构稳定性造成影响。
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因资金流动性不足,公司业务开展受阻,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工或验收,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023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76,633.83元,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65,737.57元,处于亏损状态。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因资金流动性不足,公司业务开展受阻,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工或验收,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023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76,633.83元,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65,737.57元,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同纠纷与股份冻结事项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16,197,2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30%。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世超先生、张显坤先生、李春田先生、孟奇女士、张利岩先生、张秋明先生6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3,331,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30%,因长春市融迅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其中,张显坤被冻结股数为1,758,7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00%,李春田被冻结股数为1,7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00%,张利岩被冻结股数为793,5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100%,张秋明被冻结股数为793,5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00%,王世超被冻结股数为6,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80.56%,孟奇被冻结股数为2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26.08%,上述股东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11,315,700股,占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比例为69.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6)。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世超先生、张显坤先生、李春田先生、孟奇女士、张利岩先生、张秋明先生与融迅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前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按照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吉0106民初66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融迅公司向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收到吉林省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3)吉0106执309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目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合同纠纷事项和股东股份冻结事项有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结构稳定性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320A016847号)显示,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三)项及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及2023年5月30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2023-057、2023-063、2023-069、2023-073、2023-083)。
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偿还债权人债务本息,债权人采取诉前财产
保全和强制执行保全等措施,公司基本户、一般户等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
资金运营、经营管理造成了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司出现“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2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
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3559,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
示板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和法院协调,尽快核实具体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解
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以消除相应不利影响。
二级市场交易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