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 2022-050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1日以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5 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障股东大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 5 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17 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17 项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为《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张利岩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利岩(主任委员)、沈颂东、潘晓林
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林国宽(主任委员)、沈颂东、张利岩
提名委员会:沈颂东(主任委员)、潘晓林、张利岩
薪酬与考核委员:潘晓林(主任委员)、林国宽、张秋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53)。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张利岩先生简历:
张利岩先生,1972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
造师。历任 1995 年至 2001 年,任吉林省邮电工程局传输处项目经理;2002 年
至 2006 年,任工程局无线处处长;2006 年至 2011 年,任有限公司施工七处处
长;2011 年至 2016 年 11 月,任股份公司第一分公司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股份公司执行
副总经理(主管财务以外的行政工作);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股份公
司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利岩先生持有公司 793,500 股股票,与股东海南吉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世超、李春田、张显坤、张秋明、孟奇为一致行动人。张利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