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奇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赵伟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因个人原因,孟奇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孟奇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孟奇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因工作需要,赵伟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赞成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经董事长王世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伟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伟平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赵伟平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赵伟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2、聘任吴莹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简历
赵伟平,男,1978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98
年参加工作至今在“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员、综合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律师。参加工作至今,获得了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执业资格。
吴莹莹,女,1981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3 年参加工作
至今在“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员、综合部主管、证券投资部信披专员。参加工作至今,获得了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