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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58 沪市 健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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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盛集团:健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健盛集团:健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杭州易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登贸易”)
        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起六个月内(暨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增持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盛集团”)
        A 股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易登贸易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798,17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0%,累计使用金额 39,999,960.75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或姓名、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易登贸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易登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14,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登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18,898,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
  (三)易登贸易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易登贸易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起六个月内(暨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健盛集团 A 股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易登贸易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798,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累计使用金额 39,999,960.75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易登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14,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212,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8%、张茂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易登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312,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8%。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易登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18,898,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212,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2%、张茂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易登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110,44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94%(注: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注销回购股份 12,182,000 股,
公司总股本由 381,262,949 变更为 369,080,949)。

  (二)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律师就本次增持股份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易登贸易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易登贸易本次增持健盛集团的其他行为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健盛集团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宜的信息披露义务,且易登贸易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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