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摘要)
二〇一八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盛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健盛集团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5000万份。本持股计划具体资金总额及份额根据实际缴纳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的自筹资金。
3、参加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骨干、业务骨干人员,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本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健盛集团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股票的购买。
6、本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按照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收盘价8.56元/股测算,本次持股计划能够购买的健盛集团股票总股数为584.1万股(以实际购买为准),占公司现有股本的1.40%,总份额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份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鉴于实际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及份额规模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购买股票的执行情况为准。
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
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7、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后续经履行本草案规定的程序后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本计划的展期。
本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定向受让控股股东及/或其关联方所持健盛集团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8、公司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本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释义........................................................................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和终止.................................9
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0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0
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1
九、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 ............................................................1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健盛集团/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指
本草案 股计划(草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指
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会议 指 全体持有人组成,是本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
的最高权力机构。
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的持有人代表,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口常管理进行监督,代表本员工持
持有人代表 指
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
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股票/股票 指 健盛集团股票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合法方式购买
标的股票 指
/持有的健盛集团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 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指导意见》 指
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
《工作指引》 指
息披露工作指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指
法》 股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核心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制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
(4)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读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