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 起步 公告编号:2024-091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被查封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 5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
前尚无法判断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程序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被查封的不动产在出租或者闲置状态,未被限制正常使用,不会对
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收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丽水中院”)
送达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案号:(2024)浙 11 民初 49 号),原告彭盈松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公司并已冻结公司银行资金账户 25,692.43 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进展暨涉及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丽水中院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2024)浙 11 执保 7 号之
一),丽水中院根据彭盈松的申请和法律规定,对公司财产作出了诉讼保全,查封情况如下:
1、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133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36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046】。
2、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134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37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047】。
3、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135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38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048】。
4、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218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41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139】。
5、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219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42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140】。
6、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220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43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142】。
7、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222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45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144】。
8、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289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 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53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217】。
9、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56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34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357】。
10、查封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大圆盘桥南人防工程-157 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18)鼎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935 号,不动产单元号:430703001006GX00003F00010358】。
以上房产经总对总查询,均已设立抵押。
11、查封登记在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浙 KBC888 丰田小型轿车,查封期
限为:从 2024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8 日止。
12、对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青田县油竹街道江滨路 32
号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 1 幢、2 幢、3 幢、4 幢、5 幢房产及配套用房等相应部分
地上建筑转让给浙江青田县侨乡进口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的转让款,在人民币5000 万元范围内予以扣留,实际扣留金额 2500 万元。
13、已冻结被保全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 8 个,实际冻结金额共
计人民币 25,692.43 元。冻结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
止。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上述被查封不动产在出租或者闲置状态,未被限制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浙江青田县侨乡进口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丽水中院协助执行的通
知,目前尚未支付 2500 万元转让款,青田房产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过户,对出
售资产事项并未造成重大影响。
3、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收集证据,依法采取主动应对措施,主张公司权利,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因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由诉讼最终结果决定。
5、公司将根据诉讼程序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