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 起步 公告编号:2023-091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起步云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没有业务,“智慧信息化系统升级
改造项目”结束前不发展其他与募投项目无关的业务。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1 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为 52,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52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
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80.2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919.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7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储存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智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0,674.13 17,000.00
2 婴童用品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35,072.09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0,746.22 52,000.00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云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起”)作为募投项目“智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子公司 实施主体
智慧信息化系统 调整前 起步股份
升级改造项目 调整后 起步股份、浙江云起
除前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外,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均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注资的情况
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云起作为“智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拟使用募集资金 6,950 万元对浙江云起进行注资,其中 5,000 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1,950 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金。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 注资金额 增资来源
1 浙江云起 6,950.00 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起步云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3 年 8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胡培诗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湖盛大厦 11 楼 1101 室
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数
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工
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大数据
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
拟定经营范围 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安全服务;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
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财务情况
浙江云起为公司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智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浙江云起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云起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推进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发挥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形。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用于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云起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用于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浙江起步云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开展业务,募投项目“智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束前不发展其他与募投项目无关的业务。综上,东兴证券对起步股份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