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零二五年一月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良璋先生
会议流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1、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监票人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3、计票、监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全部会议表决结果
五、通过大会决议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六、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自然人股东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谢绝在会议现场个人录音、录像及摄影,维护每位参会人员权益。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及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议案一: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与认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419,87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已完成该次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19,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52%,成交的最低价格 11.2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14.9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30,005,345.2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截至目前,前述已回购股份 2,419,870 股尚留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暂未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与认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419,87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8,684,040 股变更为 486,264,170 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88,684,040 / 486,264,17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419,870 2,419,870 0
总股本 488,684,040 2,419,870 486,264,17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同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419,87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8,684,040 股减少为 486,264,170 股,注册资本将由 488,684,040 元减少为 486,264,170 元。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8,868.404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8,626.417万
元。 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 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 表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 表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 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通信设 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 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 软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 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 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 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 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场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金属结构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推广;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 理;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G 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通信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工程 设备销售;海水淡化处理;泵及真空设备销 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数字技术服务; 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修订前 修订后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