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 2021-007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81,204,578.4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
币 19,517,076.65 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2,129,884,774.32 元, 加上本
年通货膨胀重述的调整 5,069,476.98 元以及 2020 年度宣告发放的股利
293,210,424.00 元 , 2020 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303,431,329.08 元。 在综合
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审慎研究,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若按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总股本 488,684,040 股,预计 2020 年度派
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244,342,020.00 元。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
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
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