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固益联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 年 3 月 29 日和 2019 年 4 月 19 日,经杭州海兴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生
效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收益金
预计年化收益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额
率
(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中信建投基金-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3.60% 92.71
有限公司 固益联2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万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元) 联交易
自2020年3月20日 浮动收益 无 否
至2020年6月22日 3.60% 92.71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履行评审程序,
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型、金融机构资质、
流动性等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可控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方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
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内审机构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
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
报。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固益联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0Q0599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净值型浮动型)
购买金额 人民币10,000万元
扣款日 2020年3月20日
收益起计日 2020年3月20日
本期运作周期 2020年3月20日-2020 年6月21日
下一开放日 2020年6月22日
合同生效日期 2020年3月20日
定开期限 每三个月开放
业绩报酬计提基 3.60%
准
在本计划每个业绩报酬计提日,若计划份额净值NAVt+对应运作周期内
收益分配基准日单位分红金额≥NAV0×(1+R×本投资运作周期实际运
业绩报酬计提比 作天数/当年天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则计提全体委托例及结算方式 人所持有的计划份额的计划份额净值与对应运作周期内收益分配基准日
单位分红金额之和在NAV0×(1+R×本投资运作周期实际运作天数/当年
天数)以上部分的30%作为业绩报酬。
交易杠杆倍数 无
预警线 0.95
止损线 0.93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委托财产的稳健增值,投资以中短久期
投资策略 信用债为主的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谨慎运用杠杆,力争获取稳定组合收
益。
产品管理方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要求提供履 否
约担保
费用 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同业存单、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国债、央票、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包括公开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公司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可转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可交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公开挂牌的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投资劣后级)、资产支持票据(不投资劣后级)、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公募债券基金(前述公募基金包括资产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国债期货。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评审的程序,购买的产品为净值型浮动型的券商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的流动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690,069,299.78 6,408,966,314.01
负债总额 1,595,624,079.90 1,510,393,490.71
资产净额 5,087,854,374.92 4,891,422,058.24
经营性现金流 208,632,936.19 -7,998,951.12
货币资金 2,694,225,902.83 2,661,010,543.58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资金使用。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7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信建投基金-固益联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属于浮动收益产品,相对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19年3月29日和2019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