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科技”)监事会主席鲁华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45 股,监事曾海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422 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鲁华峰先生、曾海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分别不超过 12,500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0.0031%)、16,600 股(即不
超过总股本的 0.0041%),减持数量不超过上述主体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前,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主体减持股数将根据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
鲁华峰 50,045 0.0125% IPO 前取得:50,045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曾海平 66,422 0.0166% IPO 前取得:66,422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名称 比例 原因
(股) 区间 源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8/26 按市场 IPO 前 个人资
鲁华峰 竞价交易减持,不 ~
12,500 股 0.0031% 超过:12,500 股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2024/11/25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8/26 按市场 IPO 前 个人资
曾海平 竞价交易减持,不 ~
16,600 股 0.0041% 超过:16,600 股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2024/11/25
注 1:上述减持主体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解散清算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非交易过户取得。
注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
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鲁华峰先生、曾海平先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出现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鲁华峰先生、曾海平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变化、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变化、股票交易窗口期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督促鲁华峰先生、曾海平先生在实施上述减持计划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