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7825.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07.05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堂先生,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泳先生,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田堂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泳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田堂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泳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70 万元,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40 万
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110 万元。
2021 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
民币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140 万元,上
述收费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的年度审计收费。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140 万元较 2020 年
度增加 20%以上,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纳入合并审计范围内子公司数量增加,审计工作量增加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熟悉公司业务。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