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山东
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178.06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1,886,000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6.974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7.0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