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四惠大厦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6,383,9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6.404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成湘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张凌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并向公司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好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383,96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383,96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383,36299.9998 0 0.0000 600 0.0002
4、议案名称:2018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383,96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383,96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383,96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383,96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06,205,08799.9416 178,875 0.058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2018年度利润
6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12,350,03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本的预案
7 关于聘请2019年度 12,350,032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8 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 12,171,157 98.5516 178,875 1.4484 0 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6、议案7、议案
8;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利民、周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