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 意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1)本次修订原因
在双碳战略目标下,全球电网对减少建设过程中的碳排放和降低输电成本的 诉求愈加强烈,以及全球发电、用电结构的转型,发电、用电总量的提升驱动电 网整体建设投资需求增加;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凭借公司多年专业从事新材料 复合外绝缘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积累的市场基础,公司管理层经审慎研讨和评估, 一方面持续聚焦并加快主营产品在全球的布局,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第二、第三增
长曲线,公司制定了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同时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伙人”的转变,公司前期拟定了长期激励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外部多重因素,为实现激励作用最大化,公司拟修订原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2)本次修订内容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分为 2024 年-2028 年、2024 年-2030 年、2024
年-2031 年、2024 年-2032 年四个时间区间,根据相应时间区间的业绩考核结 果确定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时间区间内公司累计净利润(A)(亿
解锁安排 对应考核时间区间 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28 年 25.30 13.9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30 年 49.50 27.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31 年 65.30 35.9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32 年 85.70 47.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累计净利润(A) An≤A<Am X=50%+(A-An)/(Am-An)*50%
A<An X=0%
注:1)上述“累计净利润”是指对应时间区间内,各个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的加总。其中,“会计年度 公司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股权激励(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 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修订后内容: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分为 2024 年-2028 年、2024 年-2030 年、2024
年-2031 年、2024 年-2032 年四个时间区间,根据相应时间区间的业绩考核结 果确定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时间区间内公司累计净利润(A)(亿
解锁安排 对应考核时间区间 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28 年 20.96 14.67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30 年 39.40 27.58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31 年 52.11 36.48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2032 年 68.63 48.0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累计净利润(A) An≤A<Am X=50%+(A-An)/(Am-An)*50%
A<An X=0%
注:1)上述“累计净利润”是指对应时间区间内,各个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的加总。其中,“会计年度
公司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股权激励(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
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针对以上调整,公司已相应修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内容,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系公司
管理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外部多重因素,审慎研究做出的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