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 66 号行政中心
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4,671,9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3.021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其中金书渊先生、石维磊先生、袁学礼先生、
Maritz 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4,671,900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4,671,900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4,671,900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4,671,900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4,671,900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4,671,900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补选第五届
7.01 董事会独立董 354,670,000 99.9994 是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江苏神马电力 1,900 100 0 0 0 0
股份有限公司第
1 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江苏神马电力 1,900 100 0 0 0 0
股份有限公司第
2 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 1,900 100 0 0 0 0
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
3 权办理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江苏神马电力 1,900 100 0 0 0 0
股份有限公司第
4 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江苏神马电力 1,900 100 0 0 0 0
股份有限公司第
5 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 1,900 100 0 0 0 0
大会授权董事会
6 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补选第五届董 0 0
7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7 属于累积投票制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胜利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麦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