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总经理 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 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拟对上述关于《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为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其中独立董事为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公 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布。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 3 并予以公布。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名。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 不得少于 3 名。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独立董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
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数以上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集人;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
连聘可以连任。 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换届后,在新
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之前,为保证公司稳定经营,上一届
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职。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公司章程》、《江苏神马电力股份 《公司章程》、《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苏神
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规则》、《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 则》、《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
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江苏神马 外担保管理办法》、《江苏神马电力股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
法》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应由股东 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董
大会、董事会审议决定之外的其它交 事会审议决定之外的其它交易事项,
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 经营性事项 (一) 经营性事项
1. 决定公司经营性事项,包括但不限 1. 决定公司经营性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接受订单、研发生产、原材料及 于:接受订单、研发生产、原材料及
设备采购、产品销售、工程安装调试、 设备采购、产品销售、工程安装调试、
售后服务等; 售后服务等;
2. 在授权范围内审阅并签署经营性 2. 在授权范围内审阅并签署经营性
合同、审批合同项下开支; 合同、审批合同项下开支;
3. 组织实施经营活动,包括合同项目 3. 组织实施经营活动,包括合同项目
的实施。 的实施。
总经理可就上述事项授权相关人 总经理可就上述事项授权相关人
员行使相应职权。 员行使相应职权。
(二) 非经营性事项 (二) 非经营性事项
1. 融资额度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1. 融资额度累计低于 500 万元的对
累计低于 500 万元的对外融 外融资项目;
资项目; 2. 金额累计低于500万元的资产处置
2. 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项目;
低于 500 万元的资产处置项 3. 审批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目。 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的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