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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30 沪市 神马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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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神马电力: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
1109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44,49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86.4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32.86 万元(以下简称“首次发行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45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未使用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698.89 万元,原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632.86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发行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人民币 16.86 万元,为剩余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的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 346
号文《关 于核 准江苏 神马电力 股份 有限公 司非公开 发行 股票的 批复》, 公司于2021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399.99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28.31 万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82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2,296.20 万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529.70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 195.62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收益 934.15 万元,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余额人民币 28,428.38 万元。该金额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 7,494.23 万元的差异共计人民币 20,934.15 万元,为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收益 934.15 万元,以及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监管情况

  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20 年由于公司更换保荐机构,按照规定与更换后的保荐机构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项目已结项。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8110501013401341760)已办理注销,与之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已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32050164263600001676)已办理注销,与之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款方式  余额(万

                                                                      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50164263600001676    活期      16.86

      司南通港闸支行

 合计            -                        -                -        16.86

    (二)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监管情况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
 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款方式    余额(万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50164263600002671      活期      3,053.75
      南通港闸支行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  8110501011601796461      活期      1,809.03
      分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512903540710302        活期      2,631.45
      天山支行

合计              -                        -                -        7,494.23

    备注: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手续
 费后的净额,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28,428.38 万元的差额共计人民币 20,934.15 万
 元,为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收益 934.15 万元, 以及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用于现金管理的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优化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结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此项目进行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末。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工艺要求较高,需要时间反复沟通、修改;受市场和外部环境影响,设备采购受限;研发需求受新材料、新技术的影响较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结
项。

    2、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8,283,057.17元比发行预案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低人民币 201,716,942.83 元,因此,公司于 2021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优化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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