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09 号)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44,490 股,每股发行价格 5.94 元(人民币元,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864,270.6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31,535,632.0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328,638.59 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83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设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6),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
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及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项目名称 银行账户 存续情况
中国建设银 变电站复合绝缘
1 行股份有限 子智能工厂建设 32050164263600001676 已注销
公司南通港 项目
闸支行
中信银行股 国家能源电力绝
2 份有限公司 缘复合材料重点 8110501013401341760 已注销
南通分行 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由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分别为 74.96 元、16.68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办理完毕以上两个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