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3,028.88 万元(人民币,下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 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32,218,8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999,894.9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716,837.75 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283,057.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8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发行预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4 个具体项目。根据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8,283,057.17 元比发行预案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低人民币201,716,942.83 元,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 22,982.00 20,730.00 10,814.00
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2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 27,953.00 26,461.00 17,761.31
厂建设项目
3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6,711.00 6,356.00 4,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453.00 8,453.00 8,453.00
合计 66,099.00 62,000.00 41,828.31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 9月 10 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3048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募集资金到
账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 3,028.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拟以本 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 募集资金
号 投资项目 次募集资金投 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 10,814.00 1,992.36 1,992.36
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2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 17,761.31 586.34 586.34
厂建设项目
3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4,800.00 450.18 450.18
4 补充流动资金 8,453.00 - -
合计 41,828.31 3,028.88 3,028.88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8.8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28.8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28.88 万元。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28.8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3048号),认为神马电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048 号)。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